因新华兴大厦整体消防未通过验收,新华兴大厦1号楼第19层写字楼房产有《商品房买卖条约》,无衡宇所有权证。
《商品房买卖条约》标示新华兴大厦1号楼第19层整层写字楼房产建筑面积1252.23平方米,公共使用面积385.77平方米(新华兴大厦尚未进行产权总挂号,面积差别未确认,套内实际使用面积以房产使用现状为准。经咨询大厦物业治理处—福州居之安物业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新华兴大厦1号楼第19层建筑面积约为1350平方米,物业处按1350平方米/层计收物业费)。
二、租赁目的、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1.租赁目的:盘活资产,提高收益。
2.租赁用途:经营或办公使用(不得用于经营酒吧、网吧、娱乐场合等人员密集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经营运动,且应切合大厦物业治理相关划定)。不得擅自转租。
3.租赁期限:5年。自出租偏向承租方交付标的衡宇之日起算。该租赁标的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承租方逾期送还,每逾期一日应向出租方支付正常日租金3倍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出租人造成的各项损失。
三、租金收缴步伐、租赁物的挂牌价格、租金递增率、竞价方法及优先权情况等
1.租金收缴步伐:按月收取租金,每月10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承租人应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凌驾60日,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条约,承租人应返还衡宇、结清所欠租金及用度、支付3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
2.租赁物的挂牌价格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首月租金 (元) |
标的1 |
新华兴大厦1号楼第19层写字楼整层 |
1252.23 |
54000 |
标的2 |
新华兴大厦1号楼第19层写字楼东侧区域 |
627.23 |
27048 |
标的3 |
新华兴大厦1号楼第19层写字楼西侧区域 |
625 |
26952 |
条约期内,租金不因面积巨细差别而调解。各竞租人的报价必须大于或即是竞租起始价,且加价幅度须为1000元的整数倍。
以上租赁标的接纳先整体(新华兴大厦1号楼第19层整层写字楼)后分拆(新华兴大厦1号楼第19层写字楼东侧办公区和西侧办公区)的方法进行招租,本项目接纳先整体后分拆出租的方法征集意向承租方,整体挂牌及分拆挂牌均可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将凭据意向承租方实际报名情况组织竞价,其中:
(1)如有切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报名整体承租,将优先组织报名整体承租且切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进行竞价,分拆标的中止。如整体标简直认承租方,则分拆标的终结。
(2)在整体承租没有征集到切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的前提下,整体标的终结,将组织已报名分拆标的且切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进行竞价确定承租方。
(3)同一竞租人在切合竞租条件的前提下可报名竞租单个标的或多个标的,报名竞租多个标的的,需针对每一个标的交纳足额竞价包管金。
3.条约期内租金自第三年起每年递增3 %。
4.租赁包管金:按最后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的6倍标准收取。
5.竞价方法及优先权情况
在省产权交易中心信息网、AG尊龙凯时集团内外网、公司内外网及租赁物现场果真招租信息。我公司自行组织交易,委托华兴拍卖行进行5年租赁权拍卖。
原承租方需加入竞租并有效报价,在同等租赁条件同等价格情况下,原承租方有优先租赁权。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条件、危害揭示
1.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是资信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能提供有效身份证等质料。
(2)承租方与华兴集团及系统内企业保存诉讼纠纷或在承租、使用华兴集团及系统内企业房产历程中保存不良行为(如:违约占房、擅自转租、分租、恶意投诉或恶意信访)应禁入。
2.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承租条件
(1)承租人依法诚信经营,要求由承租人自行卖力治理有关手续(包括工商、税务挂号等相关证照、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
(2)租赁历程爆发的种种税费由出租人、承租方按国家相关划定各自担负。如有未划定的,由承租方担负。自租赁条约签订之日起,物业治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用度等各项用度由承租方担负。物业治理费、水电及分摊等用度以大厦物业治理处审定金额为准。
(3)承租人对租赁房产进行装饰装修的,爆发的用度由承租人自行担负,不得改变或破坏衡宇设计结构。岂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条约解除,条约解除或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退还租赁房产,出租人对承租人投入的装饰装修均不予赔偿。
对租赁物的装修事宜,应按《衡宇租赁条约》的有关条款执行。
(4)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必须按《衡宇租赁条约》约定将租赁标的如期交还。承租方逾期未送还,须担负违约责任且出租方有权强制清场。
(5)申请竞租前原承租方应结清租赁及使用期间的租金。竞租人未被列入全王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原承租方未加入竞租或报价的,视同放弃租赁优先权。
(6)新华兴大厦尚未进行产权总挂号,面积差别未确认。本租赁物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套内实际面积以房产现状为准。出租人不包管标的衡宇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衡宇实际使用面积和移交时状况出租。条约期内,租金不因面积巨细差别而调解。
(7)不得改变衡宇原设计用途,不得擅自以支解、群租、转租或其他形式交给第三方使用,一经发明,出租方有权解除《衡宇租赁条约》并收回租赁房产。
(8)承租方报名加入竞价,即视同无条件全部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衡宇租赁条约》,准时足额缴纳租金;并自行缴纳水、电等各项用度,自行担负拖欠用度造成的一切结果。
(9)若遇政府决定征收租赁标的或其他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条约终止,双方互不担卖力任,租金按实结算,多还少补。承租方必须在通告宣布之日起七日内无条件搬离,不然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履约包管金,承租方还应赔偿出租方的相应损失。
(10)新华兴大厦物业治理处—福州居之安物业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按1350平方米计收整层物业费,租赁东侧办公区或西侧办公区的承租户各担负本楼层物业费的一半。
3.危害揭示
(1)竞租人加入竞租即视为已详尽了解租赁标的相关情况,完全了解本次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全面行使了知情权,知晓该租赁衡宇无消防验收及格意见书、无房产证、无土地证等客观情况;并基于租赁衡宇现状全面评估了承租危害,默认前述瑕疵不影响其凭据约定用途正常使用该租赁衡宇,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自愿担负由于对租赁标的面积、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危害预计缺乏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结果, 出租方差池竞价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危害担负当何担保责任。
竞价成交后竞租人允许差池标的质量、状况以及现有或潜在的危害和相关《租赁条约》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出租房产未经过消防验收及无产权证之事实为由拒签租赁条约或者签订条约后以此为由主张条约无效、取消或解除条约等。
(2)上述房产租赁条约终止,部分办公设备尚未清空,保存租赁标的交付时间不确定的危害。竞买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担负查勘历程的一切用度,担负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结果。租赁标的以移交时状况为准。
(3)租赁期间,大厦可能进行消防革新,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若因政府牵头的建设革新、大厦消防革新等,造成条约确实无法履行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无偿地将租赁房产送还出租方,出租方不担负违约、赔偿、赔偿等责任。
看样时间:2024年 10月 10日-11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 11日17时
联系地点: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12层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838233、13706989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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